01
鸟类
“诸鸟有毒”,“凡鸟自死目不闭,自死足不伸,白鸟玄首,玄鸟白首,三足、四距、六指、四翼,异形异色,皆不可食,食之杀人”;孔雀,“肉性味咸、凉,有小毒,人食其肉者,食后服药必无效”;乌鸦,“肉涩臭不可食,食其肉及卵,令人昏忘”;啄木鸟,“因食百虫,肉有毒,不可食”。
02
水禽类
鸿鹅,“肉性味咸,平,有小毒,食之腹胀腹泻”;鸳鸯,“肉性味咸,平,有小毒,食后头痛、头晕,可成为终身疾病”;凫(俗称野鸭),“性味甘、凉,身体虚弱者不宜食;鹜(野鸭的一种),“肉性味甘,有小毒,尤以黑鹜肉毒重,滑中、发冷痢、脚气,不可食”;
03
虫类
蜗牛,“性味咸、寒,有小毒,肉不可食,食之卷缩抽筋”;山蛤蟆,“性味辛、寒,有毒,食之自然生火,出现狂热”;蚯蚓,“性味咸、寒,有小毒,食之发热起风疹”;天螺,“性味咸、寒,有毒,不可食”。
04
兽类
豪猪(山猪),“肉性味甘,大寒,有毒不可食,否则伤头伤身”;野马,“肉性味辛、苦、冷,有毒,煮食难消,多食生疮患痢”;豺,“肉性味酸、热,有毒,食之,损人精神,消人脂肉,令人瘦”;助鼠(黄鼠狼),“肉性味甘、臭、温,有小毒,心、肝有臭味”;熊,“肉性味甘、平,虽无毒,但有痛疾者不可食”;水獭,“肉性味甘、寒,虽无毒,但食之引起血热,消男子阳气”。
05
鳞虫类
鳞鲤(穿山甲),“性味咸、寒,有毒,其肉甘、涩,味酸,食后慢性腹泻,继而惊风狂热”;石龙子(猪婆蛇),“性味咸、寒,有小毒,食之可出现腹痛腹泻”;蚺蛇(又名南蛇、埋头蛇)、白花蛇(又名薪蛇)、乌蛇(又名乌梢蛇、黑花蛇)、金蛇(又名银蛇、锡蛇)、蝮蛇(又名反鼻蛇)、天蛇(又名四足蛇)等均为有毒蛇,“蛇胆性味甘、微寒,有毒;蛇肉味性甘、涩,有毒;蛇头毒人至死,不宜鲜品煮食,药用也要经过去毒”;能鳖(又名三足鳖),“肉性味大寒,有毒,食之杀”。
现代科学从另一个侧面揭示了食用“野味”的风险——疾病。“埃博拉”病毒在中部非洲大爆发的起因,就是因为当代居民食用了附近森林里的灵长类动物;更不要说17年前大名鼎鼎的“野味”——果子狸。纵然果子狸可以煲成汤,但比起“非典型肺炎”的危害,这样的“野味”恐怕还是敬而远之为妙。毕竟,从营养角度看,野生动物和家养动物的差别微乎其微,食用珍稀野生动物,既不能益寿延年,也不能青春永驻。无论古人对“野味”有过怎样的推崇,今时之人,理应有所取舍。吃“野味“的朋友,老祖宗花了那么多时间帮我们圈养的,美味且营养丰富的猪鸭牛羊鸡不香吗?非得馋那口病毒细菌满身的“野味”吗?珍惜生命远离野味来源
私家健康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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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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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国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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