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医院(医院)做新农合特慢性疾病鉴定的市民向本报反映称,医院行政大楼四楼,对于鉴定者来讲,此处所在楼层太高,鉴定者上下楼极不方便,鉴定者很苦恼。县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采纳民众意见,从下月起改变鉴定地点。

投诉人之一的张先生对记者说,他母亲今年74岁,患有恶性肿瘤,目前正在接受化疗。“母亲每月花在治疗恶疾的医药费特别高,家里的负担很重。前不久,听朋友说母亲的情况可以做特慢性疾病鉴定申请,如果申请批准,母亲每年的医药费可以按比例报销,家里的负担也因此减轻些。”张先生说。

医院每月仅25至27日三天办理鉴定工作。于是,他在11月26日拿着母亲的病例、诊医院办理鉴定申请。不过,由于张先生的母亲属于新申请鉴定的患者,必须要本人到鉴定地点接受鉴定。无奈下,张先生只能从老家接来母亲做鉴定。

“县医院的特慢性医院行政大楼的四楼。母亲因病所致,行动非常不便,根本走不到四楼。于是,我背起母亲,一个楼梯一个楼梯慢慢的‘爬’上四楼。当时我的衣裤全都被汗水打湿了。”张先生说。

“做特慢性疾病鉴定的人一般以老弱病残居多,县医院安排的鉴定地点楼层太高,对于鉴定者来讲,太不方便了。”张先生说。

还有一些鉴定者告诉记者,他们在做鉴定时,县医院还向每位鉴定者收取30元鉴定费,并不给开收据。不知道这笔费用收取的是否合理?

今日,记医院。副院长武跃林告诉记者,以前朝阳县新农合特慢性疾病鉴定工作全部由朝阳县新农合管理中心负责。不过,年,我市对特慢性疾病鉴定机构进行了改动。于是,朝阳县新农合特慢性疾病鉴定医院代管。

目前,该鉴定工作包括两部分,一是新申请鉴定患者的鉴定工作,另一个是已经取得《特慢性疾病证》的患者重新换证的工作。前者需要鉴定者本人亲自到场接受专家鉴定,后者则不需要。

“百姓提出的鉴定地点不方便的问题,我们立即改正。从下个月起,鉴定医院(县医院的院中院)五楼。该大楼设有电梯,所有鉴定者都可乘电梯到达鉴定地点。”武跃林说。

对于百姓反映鉴定时每人收取30元鉴定费的问题。武跃林表示,这笔钱不是鉴定费而是体检费和专家诊查费的总和。此项收费得到了县卫计局的批准,属于合理收费。同时,医院是给开正规收据的。

“医院做鉴定的人数特别多,最多时工作人员一天可以接到件以上的鉴定申请,工作量特别大。为此,工作人员不能当场打出正规收据。这项工作只能于事后做完,收据全部放于经办人手中。一个月后,医院领取《特慢性疾病证》时,可同时领走该收据。”武跃林说。(记者燕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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